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-11-17 13:45 全显示 1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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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速有点问题,所以发了两次,就把这段改了吧,在此对版主同志表示感谢!公车上的事情只要做的不过分,其实大家都挺享受的,若是过分了就不好了,重则有刑事责任,轻则遭人白眼!慎之慎之! [ 本帖最后由 Lothario1981 于 2008-11-17 18:15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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